本网讯(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姬宗毅) 自2012年5月以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检察院对托克逊至乌拉斯台公路援疆代建项目立项开展预防工作,这也是自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乌市检察机关首次开展的援疆代建项目专项预防工作。
省道S301线托克逊至乌拉斯台公路项目,系新疆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由陕西省规划设计研究院代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该项目起点位于吐乌大高速公路托克逊县立交桥东侧,终点位于和静县乌拉斯台与G216 线交汇处。路线全长186.6 公里,二级公路标准,投资概算13.3 亿元。工程自2011年4月动工修建,预计2013年11月建成通车。
针对该项目工期长、资金投入大、项目地点远、对参建单位了解少等特点,乌市天山区检察院把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和检察机关预防犯罪的职能作用相结合,采取了多项预防措施,其中包括建立领导机构、召开联席会议、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建立完善廉政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等。
据了解,此次援疆代建项目专项预防工作将开展至今年8月,工作中,该院还借鉴了工程中的先进廉政理念和管理方法,不断探索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方法和措施,努力实现“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优先”的目标。